一、2024國家人才發展獎獎項設有設大型企業獎、中小企業獎、機關(構)團體獎、非營利團體獎及傑出個案獎,共6類別,報名受理期間自113年4月30日起至113年7月5日止。
二、報名大型企業獎、中小企業獎、機關(構)團體獎及非營利團體獎應於報名截止日(113年7月5日)前至國家人才發展獎網站完成線上報名(https://ntda.wda.gov.tw/),並將報名資料郵寄、宅配或親送至收件單位,郵寄日期以郵戳為憑;親送或宅配請於截止日上班時間上午9:00至下午5:30前送達。
三、參選傑出個案獎,請依個案事實發生地轄區之本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或技能檢定中心提出報名;個案事實發生地跨二個分署以上轄區者,得向其中任一分署或技能檢定中心提出報名,並於本獎項受理報名截止日前將報名資料送達收件單位;郵寄日期以郵戳為憑,宅配、親送或其他繳件方式,以各分署及技能檢定中心收件時間為準。
四、相關訊息及資料請至本署網站(https://www.wda.gov.tw)或國家人才發展獎網站(https://ntda.wda.gov.tw)查詢下載。
「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2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1月27日以經企字第11354001110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詳如附件 202412030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