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於111年11月4日以環署化字第1118120866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轉知。

2022 年 11 月 11 日

一、考量各物質因管理目的不同,須標示不同警語、補充訊息,爰規定其警語或補充訊息應依「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

       事項」「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等個別公告規定內容為之。

二、新增容器、包裝最小標示尺寸規範。

三、因應容器、包裝標示規定修正,給予施行緩衝期。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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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辦理第二屆「淨水永續獎」徵選活動,歡迎各會員廠商踴躍參與。

一、環境部為呼應淨零排放與資源循環等核心政策,鼓勵業者推動綠色轉型,將被認為只會影響環境之廢(污)水,轉化成能使用的資源,以減少環境衝擊,採正面鼓勵方式推動並引導企業廢(污)水處理朝向創能、節能、資源化及低碳智慧管理降低碳排放等作為,以水污染防治及資源循環等具有重大績效之事業作為標竿楷模,促使國內事業單位響應提升環境品質。113年11月起辦理第二屆淨水永續獎遴選,預計於114年3月21日頒獎。 二、參加資格:評選年度(參選報名之前一年度)前,經政府登記有案,於境內設立且營運中,且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