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兼顧持續減輕中小企業負擔與強化補助品質及效益,並經審酌補助申請與審查情形,及中小企業法遵義務,且為提升申請與審查等作業時效,本署修正「推動中小企業臨場健康服務補助計畫」第4點、第5點、第6點規定,113年度經費申請開放至4月3日止。
若有補助相關疑問,請洽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委託之專業機構(台灣職業衛生服務學會),電話:(06)3135151分機11-21。
「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2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1月27日以經企字第11354001110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詳如附件 202412030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