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廢(污)水管理冀與淨零排放等政策方向扣合,鼓勵廢水處理採行能源化措施,新增具能源化潛力規模之事業等,於新申請、變更或延展許可證(文件)時評估優先採行最佳可行控制技術(厭氧處理)及沼氣處理與申報;基於風險管理,增加新興關注項目(藥物及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檢測申報;為降低活體試驗,增列斑馬魚胚胎為放流水水質生物急毒性檢測測試物種之一;以及促進事業依水質特性採行分流處理、加速畜牧糞尿資源化推動,合理簡化檢測申報程序。
二、響應節能減碳,請紙本受文單位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參閱附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