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產業人才投資計畫招生簡章

一、目的:為提升在職勞工知識、技能及態度,並激發在職勞工自主學習意願,累積個人人力資本。 二、招收對象: (1)具勞、農保身份、年滿15歲之本國籍在職勞工。 (2)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3)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 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 (4)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