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原住民族委員會「110年度超額進用原住民族機關(構)及廠商獎勵表揚實施計畫」,請協助廣宣,請查照。

2021 年 7 月 19 日

旨揭計畫重點臚列如下:

  • 審查方式: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及依政府採構法之得標廠商,由本會主動通知獎勵,非義務進用之廠商自即日起至110年8月15日前以郵寄方式檢送相關文件至本會申請。
  • 獎勵類別及標準:
  1. 非原住民族地區之機關(構):進用原住民族擔任約僱人原、駐衛警察、技工、駕駛、工友、清潔工、收費管理員、其他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非技術性工級職務等第5類人員之總額達5%授予特優獎、達4%授予優等獎、達3%授予甲等獎。
  2. 原住民族地區之機關(構):
  • 進用原住民族擔任約僱人原、駐衛警察、技工、駕駛、工友、清潔工、收費管理員、其他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非技術性工級職務等第5類人員之總額達80%授予特優獎、達70%授予優等獎、達60%授予甲等獎。
  • 進用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原住民族達現有員額之6%授予特優獎、達5%授予優等獎、達4%授予甲等獎。
  1. 依政府採構法得標廠商:進用原住民族人數達國內員工總人 數5%授予特優獎、達4%授予優等獎、達3%授予甲等獎。
  2. 非義務進用廠商:進用原住民族人數達國內員工總人數3%授予特優獎、達2%授予優等獎、達1%授予甲等獎。
  • 進用原住民族人數之計算,應自投保日起,連續進用原住民族逾90日且仍在保,計算基準日截至109年12月31日。

二.計畫電子檔請於「本會官網/業務專區/各處業務/社會福利/就業服務/超額進用原住民族獎勵辦法專區」下載   

       (https://www.cip.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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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辦理第二屆「淨水永續獎」徵選活動,歡迎各會員廠商踴躍參與。

一、環境部為呼應淨零排放與資源循環等核心政策,鼓勵業者推動綠色轉型,將被認為只會影響環境之廢(污)水,轉化成能使用的資源,以減少環境衝擊,採正面鼓勵方式推動並引導企業廢(污)水處理朝向創能、節能、資源化及低碳智慧管理降低碳排放等作為,以水污染防治及資源循環等具有重大績效之事業作為標竿楷模,促使國內事業單位響應提升環境品質。113年11月起辦理第二屆淨水永續獎遴選,預計於114年3月21日頒獎。 二、參加資格:評選年度(參選報名之前一年度)前,經政府登記有案,於境內設立且營運中,且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