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勞動部1124月27日勞職授字第1120202271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項包括「企業標竿獎」、「中小企業特別獎」、「傳統產業投資特別獎」及「勞動健康特別獎」,
評選期間之收件期限(4月30日)延長至5月15日止,由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受理報名,關於旨揭獎項
之設獎目的、推薦原則及參選相關文件資訊已建置於本府社會處網站﹝下載路徑 : 本府網站http://www.chiayi.gov.tw/–>
機關網站–>社會處–>為民服務–>勞資及勞動條件業務–>職業安全衛生–>職業安全衛生活動暨課程資訊–>轉知勞動部
112年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獎收件期限延長至5月15日止,請踴躍參選﹞。